装卸(分拣)作业区和储存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和宽度、疏散
距离、疏散楼梯等,应分别满足现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丙类厂
房和仓库的有关规定。装卸(分拣)作业区和储存区宜分别按照现
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规定设置自动灭火系统、自动
报警系统和排烟设施。装卸(分拣)作业区与储存区之间应采取防
火分隔措施,且装卸(分拣)作业区与储存区的结构受力体系应相
对独立,确保发生火灾时不至于整体垮塌;装卸(分拣)作业区防
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
范》;储存区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
参照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。物流配送中心仓库货架
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,应至少在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/4且
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范围内布置消防扑救面,且应在消防扑救面范
围内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间或出入口,消防扑救面一侧至少具有15
~18m的能够展开消防作业的开敞场地,物流配送中心建筑的耐火
等级不应低于二级。钢结构的仓库货架物流配送中心,应采用钢筋
混凝土柱,或对钢柱采用外包敷防火材料,也可采用涂料和外包敷
防火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规范规定的相应耐火极限。